日前,记者从番禺区消委会获悉,该消委会成功介入一起医美消费纠纷,为消费者吕阿姨全额追回医美费用11.2万元,切实守护了老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赢得了群众的衷心赞誉。
据悉,2025年11月4日,吕阿姨与某医美机构签订医美服务协议,并先后支付了11万余元费用。这笔钱是吕阿姨辛苦积攒多年的养老钱,更是她未来生活的重要保障。然而术后,吕阿姨发现医美效果与预期相差甚远,当她主动联系该机构沟通退款事宜时,却遭到对方明确拒绝。无助之下,吕阿姨向番禺区消委会提起投诉,希望能追回自己的养老钱。
收到吕阿姨的投诉后,番禺区消委会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介入处理,他们不仅耐心倾听吕阿姨的诉求,仔细梳理交易前后的每一个细节,还及时安抚老人的焦虑情绪,同步告知处理进度,让老人吃下“定心丸”。在后续的调查处理过程中,工作人员始终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多次主动联系涉事医美机构核实情况、调取相关证据,并积极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协商调解。
调解初期,医美机构以“部分服务已提供”“双方已签订合同”等为由,拒绝为吕阿姨全额退款。面对这一情况,调解员没有放弃,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反复向机构负责人阐明老年消费者的特殊性,同时结合同类维权案例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和调解原则,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前后多轮调解沟通,涉事医美机构最终松口,与吕阿姨达成一致协议,全额退还吕阿姨医美费用11.2万元。
当吕阿姨拿到全额退款时,激动不已,紧紧握着工作人员的手说道:“这笔钱是我的养老钱,多亏了你们不辞辛苦地奔走帮忙,真是人民的好公仆!”随后,吕阿姨特意送上锦旗和感谢信,以此表达对番禺区消委会工作人员的衷心感谢。
区消委会介绍,本案中,涉事医美机构在服务推介过程中,业务人员通过“洗脑式”推销,夸大医美效果、诱导老年消费者大额消费,已涉嫌违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吕阿姨反映的医美效果与宣传严重不符,其主张退费的诉求合法、合规、合理。考虑到吕阿姨年龄较大、诉求迫切,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医疗机构最终同意全额退款,切实保障了老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消费提示】老年人作为特殊弱势群体,选择医美服务需注意:
1.术前必做全面身体检查,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慢病患者需经医生评估,确认病情稳定再操作。
2. 选择正规医美机构(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持证医师,拒绝工作室、上门医美等无资质服务。
3. 核实医美产品资质,确认药品/器械有国家药监局批准文号,拒绝来路不明的针剂、假体。
4. 留存好缴费凭证、病历、术前术后照片,若发生纠纷,可向卫健委、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维权。
5. 术后严格遵循医嘱护理,出现红肿、疼痛加剧等异常及时复诊,切勿自行处理。
6. 理性看待医美效果,明确医美是改善而非“返老还童”,避免因过高期待引发纠纷。
7. 不要轻信“免费体验”“低价特惠”等营销噱头,谨防隐形消费、强制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