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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广州市管道燃气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改革方案》听证会参加人的公告
来源:广州市消委会 发布时间:2026-03-20 15:18:15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天然气价格改革工作部署,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广东省价格听证目录(2022年版)》《广州市依法行政条例》等有关规定,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发改委)拟召开《广州市管道燃气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改革方案》听证会,并委托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消委会)征集听证会参加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广州市管道燃气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改革方案》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时间:2026年4月28日

地点:由市发改委确定后另行公告。

 

三、听证会参加人类别、名额及产生方式

(一)消费者参加人名额及产生方式

1.名额:本次听证会共设消费者参加人8名。包括:居民消费者6名、非居民消费者2名。

2.产生方式: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与消费者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受市发改委委托,市消委会将受理报名及随机选取确定人选;若报名人数少于8人,由市消委会推荐补足所需人数。

(二)旁听人员名额及产生方式

1.名额:本次听证会共设旁听人员6名。

2.产生方式: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产生。如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6人,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旁听人员。

(三)名单公布

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旁听人员名单按规定确定后,由市发改委另行公告。

 

四、报名要求

(一)消费者参加人

1.报名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被剥夺政治权利。报名居民消费者参加人需具有有效的广州市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报名非居民消费者参加人需具有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广州市居住证。

2)不属于国家机关或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含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合同制雇员)。

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能够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4)同意将本人姓名、职业类型、电子邮箱等3项个人信息向社会公告。

5)不属于广州市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的员工。

2.报名资料

1)听证会参加人报名表(见附件1,附件2。请按类别填报);非居民消费者还须在报名表加盖接受我市燃气经营企业供气服务的用气机构公章或提交授权委托书。

2)本人身份证(或居住证)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3)报名资料如有虚假信息,经核实,将取消报名资格。

(二)旁听人员

1.报名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有效的广州市居民身份证、居住证,且未被剥夺政治权利。

2)身体健康状况良好,能够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同意将本人姓名向社会公告。

3)不属于广州市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的员工。

2.报名资料

1)听证会旁听人员报名表(见附件3);

2)本人身份证、居住证或学生证等证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3月31日24时止。

2.报名方式:可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报名。

1)书面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大东街道较场东路5号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请注明“广州燃气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会报名”;邮编:510055。联系电话:020-83809336。

2)电子邮箱:gzxwh_tz@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广州燃气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会报名-姓名”)。

 

更多详细内容,可点击链接查阅发改委官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http://fgw.gz.gov.cn/hdjlpt/yjzj/answer/49410


附件1.广州市管道燃气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改革方案听证会参加人报名表(居民消费者).doc

附件2.广州市管道燃气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改革方案听证会参加人报名表(非居民消费者).doc

附件3.广州市管道燃气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改革方案听证会旁听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