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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动手指!广州市经营者即可通过手机平台申请领取 “广州市放心消费共建标识”
来源:广州市消委会 作者:vincy 发布时间:2020-03-17 07:35:00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充分释放消费潜力,更好发挥消费在我市经济增长中的基础性作用,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国家、省的市场监管“十三五”规划关于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要求广州市消委会在全市开展广州市放心消费共建活动诚邀广大企业踊跃参加,现将活动内容公告如下:

 

一、活动对象

 

(一)在广州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的,并依法领取营业执照满1年的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实际经营场所与注册登记一致。

 

(二)自觉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社会责任。严格遵守本工作规范,履行企业共建义务,接受各级消委会开展放心消费共建活动的指导。

 

(三)无严重违法违规、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被媒体曝光产生较大社会不良影响的情况。

 

二、参与方式

 

企业通过关注“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微信公众号,点击进入“放心消费”栏目,根据有关指引填写企业信息和上传证明材料(见本公告“四、报名流程”),在线与广州市消委会签订《广州市放心消费共建活动协议书》,承诺加入放心消费共建活动,遵守《广州市放心消费共建活动工作规范》,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各级消费者组织的消费调解,积极参与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三、活动时间

 

放心消费共建活动每年定期开展,2020年放心消费共建活动报名时间为:2020年3月15日至2020年6月14日

 

四、活动流程

 

请有意参与共建活动的企业,搜索并关注微信公众号“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具体步骤如下:

 

进入微信公众号“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点击报名入口“放心消费”进行在线申报→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企业信息及材料上传→上传成功后等待由营业执照登记地市场所(原工商所)和区消委会进行网上审核意见(7个工作日→经市场所(原工商所)与区消委审核均同意的企业,下载并打印共建协议书(签章)→将已签章的共建协议书上传至系统→等待系统通知后到营业执照登记地市场所(原工商所)领取共建标识→企业领取共建标志后按要求张贴共建标志。

 

需要上传的相关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或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给申报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企业资质、荣誉证书等其他证明材料

 

五、咨询方式

 

如需咨询放心消费共建活动相关事项,点击公众号内“放心消费”的“帮助”模块,或致电020-80500982。

 

六、注意事项

 

逾期报名或不按照活动要求报名的企业,导致无法成功参与该年活动,由企业自行负责。活动内容未可详尽说明之处,由广州市消委会予以解释。

 

       

                                  广州市消委会

                               2020年3月17

 

       

                            

    附件1 广州市放心消费共建活动倡议书.docx     

    附件2 广州市放心消费共建活动协议书.docx    

    附件3 广州市放心消费共建活动工作规范.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