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
GUANGZHOU CONSUMERS COMMISSION
广州消费者之家

广州消委为大家 维权不分你我他

9月21日,广州市消委会正式向国家发改委呈送对《政府价格听证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的三点意见:
一、“听证参加人”中增加:消费者组织听证参加人。
二、“听证会参加人产生方式”中增加:消费者组织参加人由消费者组织派遣。
三、“听证会召开条件”中增加:必须有消费者组织听证参加人出席。
同日,本会消费维权律师团团长詹礼愿签署了由陈舒律师、马晓艳律师、宋玉才律师、梁承雍律师联合制作的《律师团法律意见书》,并随同市消委会的反馈意见一并呈送。以下全文刊载法律意见书内容:
本次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团律师(按章节排序):
陈舒律师 第一项
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
马晓艳律师 第二至四项
广东广悦律师事务所
宋玉才律师 第五项
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
梁承雍律师 第五项
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