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称:广东省放心消费和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简称“双承诺”活动)
二、“双承诺”活动重要意义
为营造全市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提升消费品质,强化经营者消费维权主体责任
三、参与条件:依法领取营业执照、有固定经营场所、正常开展经营、无严重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政处罚等
四、申报:搜索并关注微信公众号“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点击“服务”中“放心消费”“企业申报”进行在线申报→按系统提示填写企业信息及上传材料→提交成功→等待初审核意见(7个工作日)→“结果查询”查询初审通过→下载牌匾源文件和牌匾制作要求→在“上传悬挂牌匾照片”再次上传悬挂牌匾→等待终审意见。
五、上传提交资料:(一)初审资料:营业执照、企业或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经办人授权委托书(不限格式)、企业资质(各类许可证)、荣誉证书等其他证明材料。(二)复审资料:企业下载牌匾源文件进行制作符合要求的牌匾,并悬挂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拍照上传申报系统。
六、查询:登录“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微信公众号或“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官方网站,在“公示面板”查询企业信息。
七、承诺内容:
(一)广东省放心消费承诺内容:
1、品质保证,即不提供假冒伪劣商品,不提供“三无”产品,不提供不合格商品,不提供来源不明商品,不提供过期商品,不提供缺陷商品,不提供侵犯知识产权商品;
2、诚信保证,即不作虚假宣传,不搞低价诱导;恪守服务承诺,履行合同约定;明码实价,明白消费;守法经营,诚信待客;
3、维权保证,即履行保护消费者权益第一责任,提供便捷售后服务,高效处理消费纠纷,承担先行赔付和首问责任。
(二)广东省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内容:
1、消费者在实体店购买商品享有“≥7天无理由退货”权利。经营者按照实际履行能力,可作出大于7天的无理由退货期,甚至是无限期退货。
2、消费者退货条件:包括退货商品应该完好,不影响二次销售;赠品、配件等一并退回;退货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等。
3、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品种、范围、时限(不少于7日)由店家自行确定,但必须在本牌匾上全部写清楚。
“承诺”源于法律也高于法律,经营者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高于上述承诺。
八、公示牌制作说明
广东省放心消费和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公示牌制作尺寸和材质要求相同,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横或竖两种款式、大或小型两种规格,推荐尺寸为70×46.5cm,企业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定制牌匾尺寸,建议材质可用5毫米高密度PVC板裱及高精度户外背胶过亚膜,木框(1.5CM厚、2.2CM宽)包边。请参考以下“公示牌内容效果图”制作。
如遇技术操作问题可致电
(020)80500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