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情简介】
2025年3月,消费者王某通过抖音平台接触到广州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发布的“短视频运营速成班”广告,其宣称“1000元包教包会:直播账号开通+精准涨粉技巧+专业剪辑教学”。王某缴费报名后发现,该培训机构存在双重违规行为:一是在实际操作教学中,授课主播要求学员通过非法“翻墙”方式访问境外平台获取流量资源;二是承诺的“日增千粉”教程存在严重夸大,实际教学内容与宣传效果差距超过70%。因担心触及《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王某立即提出终止培训并退款,但遭经营者以“已签订服务协议”为由拒绝,遂向消委会投诉。
【处理过程及结果】
增城区消委会受理投诉后启动专项调解程序:约谈涉事企业负责人,确认其存在未告知“翻墙”操作风险、虚假宣传涨粉效果等事实,并援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指出其行为侵犯消费者知情权,以及涉嫌构成虚假宣传违法行为。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其教学培训内容涉及“翻墙”操作已涉嫌违法。区消委会先后组织3次现场调解,争议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商家全额退还培训费用1000元,双方解除服务合同。
【案例点评】
近年来,随着短视频的兴起,越来越多的人希望通过短视频培训学习短视频制作、运营、涨粉等方面的知识,提升个人技能,提高收入水平。但随之而来的是网络培训纠纷频发、相关行业乱象频生。本案中,商家隐瞒了涨粉的难度以及需要“翻墙”的操作,没有尽到真实、全面信息告知的义务,显然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在此,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此类培训服务时要注意以下要点:
一、核实商家资质,选择合法主体
根据《电子商务法》第十五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以及《广告法》第二十四条,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消费者在报名前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机构营业执照及备案信息,警惕无资质“黑机构”。尽可能选择资质齐全、信誉良好、经营年限较长的培训机构,并对商家作出的培训内容、师资质量、收费标准、退费条件等方面的利好承诺,要求通过书面合同予以确认,勿轻信商家口头宣传。
二、警惕虚假宣传,明确合同权责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因此,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以书面形式(电子合同也属于书面形式的一种)明确约定教学效果、服务内容及违约责任。
三、拒绝非法操作,防范法律风险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建立或者使用其他信道进行国际联网”以及《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提供专门用于从事侵入网络等危害网络安全活动的程序、工具”。若商家提供的培训内容涉及“翻墙”等违法行为,消费者有权立即终止服务并进行举报,切勿因轻信商家诱导而参与违法活动,否则可能发生个人行政违法风险和个人信息泄露风险。
四、留意保存证据,依法高效维权
消费者应当妥善保存广告截图、聊天记录、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据。若与经营者协商沟通无果,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1.向平台投诉:要求平台履行《电子商务法》第61条规定的协调处理消费纠纷义务;2.投诉举报:通过12345热线向商家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或消协组织投诉;3.司法途径:针对经营者拒不配合调解或无法联系的情况,建议尽快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