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例简介
案例一:消费者张女士向我会反映,去年10月份因某家政平台突然爆雷,停止服务,导致其预付卡余额无法消费也得不到退款。随后她接到了一份《退款方案通知》(见附图1),落款为某平资产管理公司,告知对于该家政平台的预付款余额,“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以债权转让方式退款”,并附上了申请退款的网址链接。着急想要退款的张女士登录了这个网址,在网页指引下填写了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并签署了电子版的退款协议和债权转让协议。经仔细查看,她发现退款协议中约定,消费者须先向该公司转账500元购买该公司价值650元的债权,才可以获得150元的提现。张女士感到不妥,于是向我会寻求帮助。
案例二:无独有偶,消费者蒋女士向我会反映同为“退款公告”的问题。她表示,在多年前曾经购买过L公司的减肥产品,服用后发现无效便没有再购买。近期接到一个陌生包裹,里面是一张该公司的退款公告(见附图2),称消协成立专项小组处理退费,并附上了退费客服专员的二维码。蒋女士十分警觉,马上联系消委会进行求证。
处理情况
经联系相关企业核实,无论是张女士收到的《退款方案通知》,还是蒋女士接到的《退款公告》,均不是企业发出的公告,当中所述的债权转让,专项退费等情况均属于子虚乌有。随后,消委会又联系企业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核实,所谓的“债权转让”和“消协成立专项小组处理退费”均属虚构。
消费警示
针对上述问题,广州市消委会向广大消费者发出消费警示:
一、警惕来历不明的“债权转让通知”“退款公告”。若收到类似通知或公告,特别是非官方渠道(如陌生链接、非备案网站)发出的,应及时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核实:1.联系原平台官方客服或属地监管部门确认;2.登录企业官网、官方App或拨打官方电话验证信息真伪。
二、警惕“先转账再退款”等异常操作。正规退款流程不会要求消费者通过转账、充值等方式进行“账户激活”、“购买债权”或“购买国债”,更不会要求消费者在收到退款前支付“手续费”“保证金”。若遇到类似情况,务必高度警惕,绝不点击来源不明的二维码或链接,并立即停止相关操作,避免资金损失。
三、强化个人信息保护意识。拒绝添加陌生QQ/微信号或下载APP,不通过陌生网址链接、非官方客服提供个人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短信验证码等敏感信息;谨慎签订电子协议,仔细阅读条款,避免授权不明债权转让或捆绑消费;定期修改账户密码,关闭免密支付功能。
四、认准正规渠道理性维权。若遇到消费纠纷,请保存好合同、支付凭证、聊天记录、退费公告等证据,及时通过全国12315平台、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等官方渠道进行投诉和了解处理情况,切勿掉入“私下快速退款”的诈骗陷阱。若不慎遭遇诈骗,应立即报警向公安机关求助。